薪酬委員會
為健全公司治理及強化薪資報酬管理機能,本公司爰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置薪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三人,一年至少召開兩次常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並互推其中一人擔任召集人。本委員會成員之任期與委任之董事會屆期相同。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的角度,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薪酬委員會出席情形
113年度改選前後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4位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
| 召集人 | 洪碧蓮 | 3 | 0 | 100 |
| 委員 | 呂文德 | 2 | 1 | 67 |
| 委員 | 張夢仁 | 3 | 0 | 100 |
| 委員 | 李國豪 | 1 | 0 | 100 |
註: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於 113 年 6 月 6 日全面改選,獨立董事李國豪就任薪酬委員。
薪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 日 期 | 議 案 內 容 | 決 議 結 果 |
|---|---|---|
| 113.01.23 | 1.審議112年度公司經理人年終獎金發放案 2.審議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
| 113.05.10 | 1.審議113年度公司經理人端午獎金發放案 2.審議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
| 113.08.09 | 1.推選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案 2.審議113年度公司經理人中秋獎金發放案 3.審議經理人薪資報酬案 |
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並業經董事會通過在案。 |
審計委員會
本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委員會之運作依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辦理,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每季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出席情形
113年度改選前後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4位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 職 稱 | 姓 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B/A) |
|---|---|---|---|---|
| 獨立董事 | 呂文德 | 4 | 1 | 80 |
| 獨立董事 | 洪碧蓮 | 5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張夢仁 | 5 | 0 | 100 |
| 獨立董事 | 李國豪 | 2 | 0 | 100 |
註:本公司董事任期屆滿,於 113 年 6 月 6 日全面改選,獨立董事李國豪就任審計委員。
審計委員會開會資訊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開會資訊、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請詳與獨立董事之溝通情形。
113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彙總如下:
| 審計委員會日 期 | 內部稽核主管報告事項 | 與會計師溝通之事項 |
|---|---|---|
| 113.03.07 | 1. 112年第4季內部稽核報告。 2.112年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結果溝通。 |
會計師就112年財務報告之查核結果 以書面方式與獨立董事溝通。 |
| 113.05.10 | 113年第1季內部稽核告。 | 會計師就113年第1季財務報告之結果 |以書面方式與獨立董事溝通。 |
| 113.08.09 | 113年第2季內部稽核告。 | 會計師就113年第2季財務報告之結果 以書面方式與獨立董事溝通。 |
| 113.11.07 | 113年第3季內部稽核告。 | 會計師就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之結果 以書面方式與獨立董事溝通。 |